《技術要求》優化了系統名稱,將原有“道路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聯網系統”調整名稱為“道路運輸車輛檢驗檢測信息系統”,明確了聯網條件,規定“取得市場監管部門資質認定證書、覆蓋GB38900標準檢測能力的車輛檢驗檢測機構均可與交通運輸部門聯網”,推動實現“應聯盡聯”。
《技術要求》調整了數據內容,進一步完善了有關檢測業務流程、檢測項目、數據報告單、數據上傳接口、系統安全等相關技術要求,并對系統數據上傳、檢測預約、信息共享等工作流程進行了優化,為檢測機構和經營者提供更多便利。
交通運輸部將在做好部級檢驗檢測信息系統升級改造的同時,加大對各省級系統升級改造的技術支持力度,確保按期完成全國系統升級改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