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18年3月1日0時至2018年3月22日24時,北京將全天禁止運載危險化學品(含劇毒化學品)車輛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。

確需進入禁限區域道路行駛的運載危險化學品(含劇毒化學品)車輛,應持相關通行證件(北京市車輛需辦理危化品運輸專線通行證、非北京市車輛需辦理外埠危化品進京證),按標注的行駛路線通行。

以下是通行證件辦理流程:
一、聯合審批窗口啟動時間及地點
(一)審批窗口開啟時間:2月23日至3月22日(周六、日除外),每日8時30分至12時,13時至16時30分。
(二)地點: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行證件聯合審批大廳(朝陽區來廣營西路90號)。
二、需向相關部門提交的審核材料
(一)安監類:
1. 《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需求申請及審批表》;
2. 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方案和應急預案;
3. 有關部門出具的危險化學品需求證明材料;
(1)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運輸需求,提交安全監管部門頒發的《安全生產許可證》或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》及有關使用單位的需求證明材料。
(2)民用液化石油氣的運輸需求,由具有燃氣經營資質的單位提出申請,并提交市市政管委出具的證明文件。
(3)自來水消毒用液氯、次氯酸鈉等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需求,由市自來水集團統一申請,提交市水務局出具的證明。
(4)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需求,提交市環保局出具證明。
(5)重點工業企業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需求,由市級各大控股集團、公司統一申請,提交市經信委、國資委出具的證明。
(6)醫療衛生機構、體育場館、科研實驗院所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需求,分別提交市政府衛生、體育、教育等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。
(7)其他需要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,提交相應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。無行業主管部門的,應提交所在地區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。
(二)運管類:
1. 危險貨物運輸需求申請明細表及電子版:危險貨物運輸需求申請明細表;
2. 危險貨物運輸承運車輛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》復印件;
3. 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、押運員明細表及電子版: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、押運員明細表;
4. 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、押運員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》復印件;
5. 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保險》保單復印件。
(三)交管類:
1. 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(加蓋單位公章);
2. 申請車輛行駛證復印件;
3. 申請書;
4. 行駛路線;
5. 外埠進京危化品車輛還需提供電子版、紙制版車牌號碼和對應的行駛路線。
來源:運滿滿物流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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